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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 得一章第三十九(道之根本)

廖益達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一切天地萬物均有其「本體」存在,以類表之,即為「一」,以「一」來表示為萬物之根元和萬物之大本。老子以「道」為宇宙之本源,宇宙之本體,故宇宙萬物均不能離乎道,道之用則為「一」,因為老子自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又老子認為「一」之道正是成就「大丈夫」的不二法門,畢竟希聖、希賢之歸結處便在此「一」之用了。

古潙山禪師,一日篩米時摔出了一粒米,他從地上拾起那粒米,向眾弟子說:「別看輕這一粒哦,百千粒盡從此粒生」。「一本散萬殊,萬殊歸一本」,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道理便在此,這裡所說的一粒,即暗指「自性」,而此自性之於人,是個個圓心,人人具足的,不過此「一」之道,雖然體具理實,尊貴而玄妙得不可思義,但這尊貴卻不在尊重的地方,偏偏啟藏於尋常日用之間,甚至極其平庸低淺,為眾人所惡的地方,偏是無限道機之所在。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其致之一也。自古以來天地間有個總元素,一千世界中,萬殊不論大小凡不得此總元素-「一」即不存在,因為「一」即是「道」,它在天地萬物未有之前就已存在,而於天地萬物由它生出之後,更周行不殆的妙為運用,因之天地萬物方能生生不息,故知:自古以來均須得此「一」之道體,方能妙用無窮,具體說明如下:

上天若得「一」之道,便能清明的覆於上,日月星辰、風雲雷電、春下秋冬、晦朔玄望、晝夜長短、分度盈宿,變化於上,昭昭然而不易。

神明若得此「一」之道,則必能使天地之德「神」充實無間、變化無窮,得一者微妙不可見,不怒而威、不感而應、神化無方、妙應莫測,此是神得一之靈處。

空谷若得「一」之道方能虛其中,而存其神,充滿生機而生萬物。世上一切萬物無論是飛、潛、走、爬、動、植、礦、青、黃,有情無情,或善或惡,或邪或正,或醜或美,或巨或細,或柔或剛,或大或小...等,一切有形有色之物,若各得「一」之道方能具備生之本能,各遂其生生不息之要義。

身為萬民之長的侯王,若得「一」之道,必能正心處己,誠意處物,仁德之流行,天下自然清靜,萬民自然無為,天下必然平治而永不改變。

由以上六項實例得知:天之所以能清,地之所以得寧,神之所以能靈,谷之所以得盈,萬物之所以能生,侯王之所以得貞,均是本自於得「一」一道之功,方能以生、以存、以長、以育、以化、以成。

二、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廢,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貞而高貴,將恐蹷。

反之,若上天不得「一」,必不能清靜,分裂而不能圓覆於上,致使有星移宿易,三景不明,星辰不順,五行錯亂,四序失和等現象。

若大地不得「一」,必然有傾崩廢圯之現象,致使山移河竭,地動山搖,海嘯土崩,旱澇不時,萬物不能生養,而無以安寧等情事。

若神明不得「一」,必然有不靈驗之果,再無有聚散、闔闢之機及昇降屈伸之理,讓人叩之不應,感之不格,必將恐衰歇而沒人理之。

若谷不得「一」,必然令谷不盈而成凅竭變成死谷,無法洩長運化,吐納盛洩無虛中之體,無傳聲之妙。

萬物不得「一」,必不能生,萬物不生,則飛潛動植無以實其質,青黃碧綠無以辨其色,胎卵濕化,無以成形,故萬物無以生將恐絕滅而無有了。

身為人上人的侯王,若不得「一」,將恐顛仆失位,無以為貴高,再也無法為天下之楷模了。

三、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此其以賤為本耶,非乎,故致數予無輿,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貴以賤作為根本,高以下作為基礎,因此侯王們自稱「孤」「寡」「不穀」以示謙下,這是貴以賤為根本嗎?難道不是嗎?所以世上最好的稱譽,就是沒有稱譽,因為有了稱譽,毀謗也隨之而來了,不像美玉一樣的璀璨明亮受人重視,而要像不實一樣的暗淡無光,為人忽視。

此中道之妙,凡不得其門而入,更不能得見宗廟之美,而官之富,此道之妙用無窮,五教聖人亦善用此「一」之道。

儒曰:執中貫一。道曰:清靜抱一。佛曰:萬法歸一。耶曰:默禱親一。回曰:清真返一。

結論:綜論本章以「一」之道為起點,言凡一切的善行,當有個本體存在,教人在人生行為上,處事方法上,不妨自這個淳厚的本體上,多用些工夫,這是老子的厚意,不過這個淳厚本體究竟有什麼重要呢?除了其所在處乃「玄牝之門」不能以言語文字表達以外,他簡潔地提出一個「一」字,作為本體論的代表,用多種比喻例證,說明此「一」實是萬物之根元,和萬物之大本,並指出天地之玄宗者,「一」也,立萬物之本「一」也,範圍天地,曲成萬物者莫非此「一」...,人能得其「一」,則萬事畢矣。

萬法歸一一歸何,是以神光拜達摩,手提戒刀左膀去,只求一指躲閻羅。

我有神珠一顆,久被塵勞關鎖,今朝塵盡光生,照破山河萬朵。

聖殿授天真開三曹普渡,一貫明聖理萬教齊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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