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生章第七十五 尊重生命

廖益達

老子所強調的『長生』為真我的永存,而非色身不壞,故其養真我的方法有二:

    在積極方面:當攝生復性。〈修道人內修,用道養本性〉

    在消極方面:是克制情欲,勿戕生,勿益生。

(1)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

飢:不得溫飽(饑為整年收成不好,飢為肚子不得溫飽)。

   上食稅:在上位者之賦稅。

   老百姓之所以終年辛勞,仍三餐不得溫飽,不足以養父母妻子的原因在於執政者賦稅太重,聚歛過多所致,因此民不聊生,受飢受凍。

(2)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上之有為:在上位者的好用私心,多立法禁,繁雜重疊,使民無所適從。

老百姓之所以困難管理,實由於在上者不太有為,太多事,法令如毛,私心又重,使人民無所適從,所以難治。

(3)             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不重死,輕用其身,不怕死)。

求生之厚:指過份肆其耳目口腹之欲,利欲薰心,而戕害生命,老百姓所以不怕死,乃因為上位者奉養太奢,嗜欲太多,索求過甚,使民窮於應付,因感到生不如死,所以便不怕死。

(4)             夫惟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無以生為者:不貴生,不以生命為重的。賢:勝。

故知,在上位者,如能看輕自己的權勢尊榮,不以臭皮囊之耳目口腹之欲為重,不以自己生存為重,如此當勝過那大肆其耳目口腹之欲,因而践害生命者來得強。

蓋人有二我:一為色身的我,即佛云臭皮囊,是生、老、病、死、死現象,故被稱『假我』,一為靈性之我永生不滅,雖然看不見,確實有它的存在,故稱為『真我』,本章所謂:『生以生為者』,即不欲以假我之生為生,而以真我之生為生,能以真我為主,而善養之,則假我亦能得其所養,如能使真我、假我合而為一,則『道』即是我,我即是『道』,老子為了能達此目標而提出了『嗇』之工夫,以此而努力,亦非強調色身不壞,而是提昇真我的層次。

事實上,也證明人生若只為『求生之厚』,這就喪失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每日受著物慾驅使,不惜用任何手段去攫取財貨,拚命掙扎永無休止,雖然在攫取上可能出人頭地,但在內心上卻多是灰白空虛,因為在『求生之厚』上所得到的受用,究竟是枯燥沒有意義之生活,在心靈上並不能因物質之豐而有所安思,相反的更因物質而變成擾心勞形,所以得不到真正真理的人生,就是幻影似的盲目追逐,所得到的也只是幻影似的滿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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