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殺章第七十四 司生殺之權

廖益達

治民治國之道,首先應先引導人民趨向自治,使出於本心,自發的守其本份,上面的人以道德誘導民心,民自會見善思齊,人人皆自治,以道德作為自律之基本,不用外來制度監視。

例古堯舜時代,不設監獄,人犯錯,隨便劃個圓圈罰他站多少小時,犯錯的人也不會跑開,但是今世人心不古,法令多,盜賊亦多,俗話說:『嚴官府出多賊』,執法者必須在民心畏法之時才有效用,至一旦擠壓到無以畏怖而以身試法時,則法就不成效果,如再以嚴刑峻法來鎮壓,那麼遲早有民不要死之一天,愈以死懼之者,民愈不張,到此時世況將混亂至不可救治了,災劫陸續出現,上天好生之德在此時期降下大道普化眾生挽人心,所謂道劫並降,劫由人造,道為劫降也。

(1)              民不要死奈何以死懼之:〈人常常說不怕死,為什麼還用死來恐嚇他〉,為政者最好是以道,以德來宣化,以禮義善導民心,使其自治,故『為政以德』,若只橫征暴斂政繁刑重的來擾民,初時人民畏懼其勢力可勉強服順,可是真正到不得其生之時,則就不得不起而反抗來推翻,上面逼迫,下面反抗,人民就到了不怕死,到此時以死來恐嚇他們亦沒有什麼用處,如右之聖君堯舜師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政而民反之。

(2)              若使人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假如一個人真的那麼怕死,那些做驚天動的之事的人,我把他拘捕起來加以處死,那還有什麼人敢做奸患科?〉,一般人之想法,以為人有怕死之弱點,所以說人民若常常的貪生怕死的話,那麼若有為非作歹的人,我可以執極刑來殺掉他,以一儆百,俗語說『殺雞儆猴』,這時誰還敢犯法呢?雖然如此,可是犯法的人是犯法,因做案的人已受物欲薰心,人已發狂,將死已放置於旁,那有懼死?要等到受刑之時,心情冷靜了才會懼死而後悔已遲矣。

(3)              常有司殺者殺:〈指造物者、自然之真宰、天道〉要知不畏死而為非(胡非亂作)橫暴,雖然善人怕他,但上司政治上亦有極刑之法律來治他,但是他還是不怕繼續胡非亂作,真的沒有辦法嗎?俗語曰:『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雖惡者殺之惡人仍然不畏懼,可是惡有惡報,而且亦(天地間冥冥之中一定有主宰專司殺生之權者〈天〉去殺他、來殺戮萬物,不需要人來代勞,畢竟天地之間為善為惡常有造物者司生殺之權,此位司殺之權者,對因果報應非常重視,對彌善禍惡,至為清楚,可生者生之,可殺者殺之,公公正正,豪無偏頗,寬嚴適度,決無枉從,實在用不著別人去操心而代司,〈代司殺者來殺)難逃幽冥之刑罰之報應而受苦,亦是說在生,胡作亂作,受刑殺,死後地府亦再一次受刑罰。

(4)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假如我們沒有殺人權,而待替有殺人權的人,等於說:沒有功夫、外行人,去替待有功夫內行的人〉。

本來惡者該刑罰,但是為政者代天罰罪,只有以殺而用之極刑,實際上犯法者並未有殺刑而遏止,不能收到以殺來求治國治民之效果,由此看來凡靠以刑治民,以殺治惡之方法,這是不合道治的,天綱恢恢疏而不漏,彌善禍惡自有安排,故不必為政者來操心,來代司殺者殺,冥冥中之大司殺者自有其權柄,何待人來為其謀(來替他執行),可是世上一般的為政者,往往憑自己之好惡而枉殺人,實在是越權太甚了,上天有好生之德,人本無司殺之權力,故齊之以刑不如齊之以禮教民,否則好比一個沒有工藝技術之外行人去代替內行之技工去砍斲木頭一樣,如此之人,很少不砍傷自己的手,亦即治國為政者,只以殺止殺來防民犯罪,並不是辦法,而是應以道德來教化人民,使人民民心向善,社會治安會好,生活才會安定,民心才不會困苦。

(5)              目前吾人人體內亦有司殺之爭執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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