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知止章第四十四(身與名)

 廖益達

在本章,講人有真我與假我之分,缺一便不能稱為人身,卻有輕重之別,靈性之外者均稱身外之物,均屬非長久可持者,人卻不可貪名、貪利、貪貨,殉物以害真,要能知足知止,否則便是背道而馳,老子喚醒世人,對物質上不存自私之心,對權勢不存佔有欲,要看得開、放得下,不混淆天理與人欲,不自入邪徑與魔道,自可長且久矣。

詩云:早起忙忙直到昏,不愁生死只愁貧,饒君用盡千般計,直到無常不稱心。

-、名與身孰親。名:名譽、利祿。身:法身、靈性。孰:那個。

 老子以反問法提示世人說:到底身外之名利與自性良知(性命),那個重要呢?中庸: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末內本,為民施奪。

二、身與貨孰多。自性身命的提昇(性身雙修)與財貨的獲得比較,哪個價值高呢?

老子反問世人:到底努力實踐德業,而得無形的不朽德望、榮譽重要呢?還是有形但虛幻不實的臭皮囊重要呢?中庸: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三、得與亡孰病。得:得名、貨、聖業、性身、提昇生命意義。亡:喪失名、利、財、貨、性身、德業。病:害也、不愉快也。

又世人每見名利財貨而貪得無厭以致戕生害性而身亡,不若去名貨存性見方能遠害,意指:能夠勤修持,肯捨,得以提昇生命意義與喪失了名利財貨兩相比較,究竟何者使人遠害呢?

老子睿智,為此茫海眾生點出明路,他深懼世人以身殉名,以身殉利,以身殉得,以身殉愛,以身殉多藏,因大欲而亡身,故本章的戒語,物欲之生皆因眾生不知自守於內,自足於心性,一昧向外馳求,永無了期,莊子亦有同樣之感嘆:「小人以身殉利,士以身殉名,大夫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凡有求於外,而不知自足者,其為殘生傷性,則為必然之事,理由是:物慾不能終滿,物物不能盡得,事事不能盡如意,一旦貪得無厭,無可止極,不亡就怪了。

再從反面的角度來探討此事:求「富貴」,可分成求身中的富貴,與身外的富貴兩種,身中的富貴指心靈的提昇、法喜充滿,是道德層次的建立,人性至尊至貴處,而身外的富貴指虛名與財貨。前者是永恆而不朽的,而後者是短暫而危殆的,應以何者為重,不言可諭,故進德修業者最宜無得、爭於功名、富貴,畢竟得之於榮者必亡之於辱,有利必有害、有貴必有險,均是相對的必然性,故惟有忘名絕利、知進知退、知往知返、不可強求、不可強得,深明得失之輕重,而不妄勞其心,與其貪得而身亡,不若身存而遠害。

四、其愛必大費。過分愛於爭取名利、財貨者,必定要大大地耗其精氣,將一生的精力均用在物質的無底洞之追求上,終而喪失理性,傷性失神、名高謗至,實在可悲。

五、多藏必厚亡。世人每喜於斂天下之財,妄自貪圖,甚而見利忘義,常懷不足之心,如此積貨、積物,必因悖而入而悖而出,空自苦心,甚而危及生命,慘遭禍害。中庸:是故財聚而民散,財散而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出者,亦悖而出。

六、知足不辱。凡知足者樂天知命,而須學其正,不愛不貪,而無欲無為,能如此高尚其德,故終身不辱。

七、知止不殆。了知止於至善之地者,必止於道、止於德、止於事之所以當止,內謹而外慎,好惡之心不起、利慾之心不動、是非不有、人我不生、安閒自適、明哲保身,故不會有危險不安的惰事出現。

八、可以長久。因為能知止知足,禍辱不有,危殆不生,自然達乎「功成不居,以其不居,是以不去」,故可長久。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是自然的趨勢,然求人爵倒不如得天爵來得究竟,因為前者是物役而傷身,自性光慧必然昏暗不明,後者為「君子憂道不憂貧」,「賤貨而貴德」,心清神靈且寡欲所致,至於兩者產生的後果,亦必然有異,前者必如春蠶吐絲,知進不知退,終必死於繭,又如飛蛾撲火,知往不知還,因不知止,終必死於火,此即老子所謂的「大費」與「厚亡」,而後者則勤於修身,安閒自在,禍辱不有,危殆不生,「功成不居,以其不居,是以不去」,故能道成天上,名留人間。

本章與第九章的「金玉滿堂,莫之能榮,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成名退,天之道」有相貫通之處。

以歷史證之:昔年輔佐劉邦打天下的英雄,計有張良、韓信,呂布...等數十位主將,然大都看不破名利權勢,多藏貨金,終埋下了殺身之禍,唯有張良得黃蓋公之點化,終有赤松之遊,免得殺身之禍,修入仙界。又范蠡輔佐勾踐重建越國,亦能深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的道理,故能見好就收,退隱得吉,而免受忌受災,逍遙自在。

結論:凡愛名,貪貨甚愛,多藏等皆不能知足,君子當憂道不憂貧,賤貨而貴德方是,因得貨名而失身乃為真病、真害,真禍患,為求長久之道,唯有「知足、知止」兩大功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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