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經道  用兵章第六十九

(真正的勝利) 

廖益達

     本章言兩國交兵雖未分出勝負,而有慈愛之心者「不樂殺人」,亦不輕敵,為天人之所共助,可以決其必勝,此即老子的「配天德論」。

1 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我去侵犯人家)而為客(人家侵犯我),不敢進寸而退尺(不敢把戰事擴大,息事寧人)。古代善用兵者,有句名言:「我不敢為造事之主而願為應敵之客,更不敢有意於爭,而願處讓人而無意於爭」,「我不敢主動的挑起戰端以兵伐人,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被動的發兵應戰,在作戰的時候,我不敢逞強爭勝推進一寸,而寧願不爭謙讓退後一尺」。意思:主要乃是借用兵之道,證明以逸待勞,以退為進之理,自己縱有充實的力量,也不可輕敵好戰。在自身上說雖有道德學問,也當斂華務實不可炫耀一樣。故事:周朝的祖先太王亶父居住在邠(今陜西省之北),受到狄人的攻打,他送獸皮財帛給狄人,狄人不接受,送犬馬家畜,狄人也不接受,送珍珠寶玉,狄人還是不接受,原來狄人要的竟是這一塊土地。於是,太王亶父對他的子民說:我不忍因戰爭讓各位失去父母、兄弟姐妹、喪子、家人,所以決定放棄這個地方遠走他鄉,你們仍然可以留下來,做我的子民和做狄人的子民並無不同,而且我相信他們絕不會因爭土地而殺害百姓的。說完就柱著杖離開了,跟在他身後的百姓不計其數,後來他們終於到達西岐山的下面,又建立了一個國家,像太王亶父這樣的人,可說是非常重視生命的人了。

2是謂行(音形)無行(音杭)。戰爭是不得已,故須有謙退哀慈之心,雖有行陣,但好像沒有行陣。

3攘無臂,扔無敵,執無兵。不敢逞強,雖有臂膀,但擧臂的時候好像沒有臂膀可擧。用兵時不得已用兵,雖有敵人仍是不欺敵,像是沒有敵人可殺似的。手上雖有兵器,像是無兵器,沒有敵人可使我們用兵器似的。

4禍莫大於輕敵(知進不知退,不知天時、地利、人和,未探虛實、強弱,舉兵妄動),輕敵則幾喪吾寶(慈、儉、讓三寶)。時時懷著一顆哀慈不爭的心,禍殃就沒有比逞強輕敵再大了,因為逞強及輕敵者每每自矜自炫,爭相殘害生靈,如此必然喪失了老子慈、儉、讓三寶,其後果自然不堪設想。

5故抗兵相交,哀者勝矣。又當兩國交兵,而碰上勢均力敵無法分出勝負時,往往到最後是由擁有慈憫之仁心者,得到最後真正的勝利。

本章乍看之下,為老子的兵學觀,實則為老子借兵以言道德,試看整部道德經,不是論「道」就是談「德」,於本章老子借兵以言道,事實上老子是言道不言兵,傳道不傳兵,故老子為道學家而絕非兵學家,若把本章要旨用之於個人的「進德修業」功夫上,本章之所謂「敵」-除了文字面之含意以外,還可以移作凡是動心之慾和伐性之斧看,因一切名利、財貨、聲色、犬馬以及嗜好逸樂等,這些凡為六根之所慾者,都可以搖憾心神和覆蔽自性,因之便都會被視作敵人,所以便不可輕敵,故世人有很多沈淪慾海醉生夢死,他們當初就是過於輕敵所致,「輕敵幾喪吾寶」,因之人生之真寶就這樣被敵人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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