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玄德章第六十五(回歸純樸) 

廖益達

   這章是老子一再強調歸真返樸的可貴,因此比較合於自然之道,老子深以為智與巧詐是孿生姊妹,畢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若以巧智治國,則群眾相對以智巧而竊之,以統治者一人之欲治天下人之智,必定註定要失敗的,反之,以誠信為鵠的,上行下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此與五十七章所謂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先後相互映。

一.             古之善為道者(善用自然之道,引導、治理百姓者),非以明民(多見巧詐,蔽其良知)將以愚之(順其自然,叫人老實)。

 自古以來,好的領袖、治理者,善以自然之道來治理天下百姓,並不是讓百姓以爭權奪利,巧智誇民,使民失去純樸,而是教民歸於無欲純樸之境。

二.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大抵上而言,百姓所以難治,是因為人民智巧詭詐太多及離道太遠之故,故難治。

三.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傷害),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祥和),知此兩者,亦楷式(法則)。

    所以治國的人用智巧來治理國家,必會造成上不誠民不信的結果,反而使國家帶來災害,反之不用巧智而以誠樸的政治來治理百姓,使百姓歸向純樸,自然是國家的幸福了。知道這兩種治國的方式(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之差別(國之賊、國之福)而有所取捨,這是一種法則。

四.             能知楷式(明白法則),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讓萬物恢復原來之善),乃至於大順(順天理)。

      能知順應人心之純,而以「善為道」為楷式(法則),長久的記住並努力實行此法則者,可謂為至高、至上、至深之德了(殊勝玄妙之德)。這玄妙無上的德既深奧又意義深遠,又和萬事萬物相反,能使萬物之用巧智、心機者,反回本來之善,令萬物回歸於純樸(順合於自然),如此方能達到與道合而為一的大順(大同)之境界。

     道家言「樸」,儒家言「誠」,大致而言老子不尚智而尚樸,不尚剛而尚柔,不尚強而尚弱,不尚偽而尚真,不尚巧而尚愚,這一切的尚「樸.柔.弱.愚」均是儒家心目中的「誠」,更何況老子每喜言「天之道」而與中庸一書「誠者,天之道也」相同,由此可見儒、道的融會貫通處。

 那麼何謂「誠」?中庸曰:「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以人法天者,即是法天之誠,法天之自然。中庸又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與明合在一起便是「道」了。故曰:「雖天下至誠,為能盡性」以此盡性之極功,便可「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同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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