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微明章第三十六(物極必反)

 廖益達

微明者,大道之隱奧至理之深幽也,微明之機,百姓日用而不能知,百姓日用而不能見也。微明之理,劫運變遷而不能移,聖人出世而不能易,修身於身是為修身之大本,用之於家是為齊家之實理,施之於國是為治國之利器。

道之先機至為深奧莫測,吾們必須由微妙中慢慢明白之意。

-、將欲嗡之,必固張之。嗡之:收縮。固:姑且。物極必反是天下的定理,老子為讓世人明瞭這個相對的道理,並將一切術流動靜的陰謀家常用的心術方法揭示於人,各現樸實面目,使一切的詭計不致陷害我們,這正是處亂世安身立命的要方,蓋任何一件事不可只看他的表面,譬如說:將要收縮,必先讓他擴張。欲收圓,必先以道普渡天下。

若有一個執守大道的人能以道來化治天下,則天下人一定會歸服在他的統治下,這是嗡收的道理。(將要收縮他,必先使他擴張)。

二、將欲張之,必固強之。如欲把道德宏展開,必先以潛修自己為入手。

三、將欲弱之,必固強之。若要使人哀弱之時,必先助其暫時強盛(將欲削弱他必定使他更堅強)。

四、將欲強之,必固弱之。如欲自勝自己把自己修養好,必先挫掉自己的銳氣,如一切好高心、驕傲心等必須削弱,這樣才能自勝(與第三十三盡己章,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能以氣力勝人的固然可說有力,或以勇力勝人,或以智力勝人,亦算有力,不過,言一切均稱精力外用罷了,因為強梁中必遇其敵,強中自有強中手,不若自勝者強,凡能克其私慾,調和其心者,方可稱「強」,凡能自知,自勝者是謂之識「道」者)。一些暴戾之徒,因受了有道者的感化,故而由良心的復活慢慢的悔改起來,這不是挫弱的表現嗎?

五、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要廢棄他,必先提舉他),要使之廢棄的事件,不仿姑且使他興舉。

世人之一切物慾惡習,經有道者明白指點後,慢慢的知道去妄存真,諸惡不作,這不是廢棄之成就嗎? 

六、將欲興之(興隆),必固廢之(克己),意如欲不失其所死而不亡的時候,必先少私寡欲韜光養晦,這樣廢除私慾,自性才能復明。

七、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將要奪取他(的東西),必定先給與他(不妨給他一點好處)。

天下人自受了正道的指正之後,慢慢的就會分辨是非善惡,把名利上之佔有意願,完全轉向淡泊、清靜的一面來,這不是奪取的道理嗎?

將欲與之(佈德),必固奪之(奪志),意如欲教化天下,使天下人皆被其德,必先奪去一切自私之心志,因為一有自私心,則萬民雖能一時歸服,可是因道德作為滿足自私之門路,故就不能長久了。

八、是謂微明。即機先的徵兆,由微密中慢慢明白之意。這個道理看似隱藏,其實很明顯。

這是一種至細微的道理,初看起來不易明白,必須細細體察才可曉得,可以說是微明。

由以上八句而言,可說是一聖一凡的分別,此中道理如看起來似乎有些牽強之意味,然如仔細的體察一下時,則亦覺得大有道理在,故道亦可謂之「微明」之意。

九、柔勝剛,弱勝強。(柔弱勝剛強)。那麼何謂「微明」呢?理由:天下一切事物本來就是柔能克剛,弱能勝強,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例如滴水可穿石,舌存齒亡,故一個真正明理的人,就應柔弱自處,養氣調神,雖不必與世人爭剛強,但後來終能得到真正的受用。

十、魚不可脫於淵。(淵是魚生存的根本,魚不能離開淵,離則乾死)。猶人信假修真,性在人在,性去人亡。進德修業者更不可急功近利,亦不可輕易浮動、露才。

十一、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國家利器不可誇示於人,爭強取勝必至失道,若一味機智外露、炫耀才能,是非常危險的,最好是嗡華務實、深藏若虛,不但不失德,也不被「利」所害了。

柔弱是治國的根本,治國不用柔弱,必定滅之,至於權謀刑罰那是凶利的東西,連顯示給人看都不可以,那能還能夠施之於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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