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左契約第七十九

廖益達

(1)「左」為上首,因左屬仁、屬陽,故萬物以左為大,如坐位左大,燒香用左手為善,官之排列文左武右,文上武下,以示治國以仁政文治為重,『左者善也』,無私心,自然之無為也,『契者』,契約,即合契,為自己之心合眾人之心,故 聖人無心,眾人的心為心也。

又左契在說合同,講本性,合同,為咱心合別人,不要別人合自心。

記得當時求道時,點傳師代老師給我們聖理真傳的是,三寶之一「合同」,傳你各合同抱在心中,十指相親,勿要露風,這也是以後回上天合三寶的證據。

本章是在說:為正的人上心契合下心,上下一體,不蓄怨於民,即民與民之間亦受上之德化而不給怨,上方若實行有為之政策行而久之,上與下之間信用不足,縱會有結怨的一天,就是人與人之間最好是不要結怨,一互結怨,雖然想辦法和解,亦不會完全和好如初,總會留有餘怨,合契就是把兩方和解之證據,如租屋必要須雙方契約,給代書蓋章,各人持一紙,屋主持左方紙,租屋者持右方紙,是以後的証據,免得以後會生事端。

(2)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人與人之間最好不要結怨,如果結了大怨以後,雖請人來和解。還是無法品復原來之友善,在表面上看起來是把怨和解了,但是雙方之內心中必然還有餘怨積存,既有餘怨,怎能安心修道、做善事,記得當時求道後,天榜掛號,地府抽名,怎知那一代結的怨仇,他當然不會給你順利天榜掛號,順利修道,一定拿來找咱報仇,這就是魔考,也是磨練,這就要忍耐,守在合同,傻傻的修道,做功德、做善事,以前所結的怨才會消除,這點咱要認定和了解。

像我們生病了,困難醫治,都說是「孽障」,難道這樣您就不去治療讓他病,即使這樣「孽障」永遠存在,這世人生什麼病,這世人不治好,來世也是生同樣的病,咱修道人要把身體照顧好,又不會使別人看輕,你看「修道修到身體虛累累」,這多難聽。我有一病患:已第三次中風了,他有一次遇到一位得道高僧,高僧告訴他,他有前世「孽障」,此病才不會好,等「孽障」消失,病自然會好,那位先生一聽:嗯,有理,因與他同樣中風的人,第一次就好了,為什麼他會連續三次中風呢?為什麼他吃了一大卡車的中西藥,中風依然不會好呢?這不是「孽障」是什麼,我告訴他,雖然是「孽障」,但咱必須心存善念心中常想,等我病好了,再做功德抵銷「孽障」,這位先生聽從我的勸告,接受我的治療,未醫治以前是左手上捲緊握,簡直可以握死一條魚,左右腳向前移動,必須劃圈才會移動,目前左手放上,左右腳移動不必那麼用力了。又中風是血栓堵塞不是用手搖腳踏之物理治療可醫治的,必須打通血路,中風才會好,這是醫學常識,順便提起。

(3)是以聖人持左契,而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聖人治世,不用和解方法而從根本無怨之辦法入手,這就是無為而治,一開始就如用契約(合用)與人民合心,契約分有左契、右契,即貸方(被借方),借方各人保存一張,聖人如貸方,執左契,人民如借方執右契。左者居善,而不責於人,故有德者執左契以待世人,世人自然歸合,如貸方寬量無為,借方受感而自然提右契而歸還無怨尤,故有德之人主合也,無德者著有為之函,來統治世人,世人當然不願與之合一而用強,令其合者,雖合而有怨痕之痕跡,如車輪所壓過之兩道輪溝,會留有輪跡一樣。老師持左契,拿「合同」給我們,儘量給我們,他做得到的都會給我們,不會要回去,看你怎麼修,修多少,他都不會責備我們,不會討我們的人情(而不貴於人),他傳道給我們,有向我們討人情嗎?「故有德司」,所以有德之人,以道做主宰,把道理儘量給我們,咱得多少,算多少,他要討人情嗎?「無德司徹」:徹者為古時,人收帳之帳單也,欠多少,要回多少,也要利息的。像剛才所說,車輪壓過有輪溝之痕跡一樣,無德行的人,一再表示自己所做德行有多大,有多少,處處去討人情,那一個也是我渡的,這一位也是我渡的,出風頭討人情一直唸,是在討人情,其實那是應該做的,為誰做,為上天做,為積功德做,譬如我,把病人醫好,不去向他討人情,反而那病人醫好了,見到我更高興,更尊敬一樣。

(4)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因為天道,不是看那一位而對他好對他較親,是對那一位做無為的功德較多、較親,因天不能無故加人福氣,人不能無因來求福於天,故「富與貴是人之所望的,但不是隨便就能求得到的」,上天因道而親,故叫道親,也是以道德而親,沒道德的人,無親是謂「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上天常常降福給善人,常常降福給有修道的人,你儘量做功德,上天儘量給你,你儘量修道,上天儘量給你,上天是間大工廠、大公司、無限公司,只要咱肯努力去打拚,因為你為上天打拚,上天不會辜負你,會補償你,這就是「常與善人」會降福給修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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